法律援助署署长(法律援助署署长级别)
1、2 民事诉讼法律援助的案情审查 申请人必须通过案情审查,令法律援助署署长信纳他有充分理据进行诉讼或抗辩,才可获得法律援助 如欲通过案情审查,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有与其案件有关的资料于评审案情时,法律援助署署长可能会向其他人士索取资料,例如诉讼证供誊本或裁决纪录或医疗纪录等 除胜诉机会外。
2、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须由行政长官提名,立法会通过方能任命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除本法第八十八条和第八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外,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